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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广告导报》出版人兼主编; 智慧工场传播机构CEO。 电影出品人和制片人 湖南人氏。现居北京。连续担任:中国金鹰电视节广告奖评委;全国报纸广告优秀奖评委;全国公益广告政府奖评委;中国汽车广告大奖发起人评委;中国广告风云榜发起人;中央电视台广告部策略顾问;重庆广播电视总台顾问;招商银行品牌顾问等;北京广告湘军联谊会理事长学术和编著:己发表有关市场、营销、广告、传媒等专业文章100多万字;主编《如何让品牌快速崛起》《胶片回响——2005-2006年度中国著名广告导演》《回归创意——2005-2006年度最具影响力创意总监》等书籍。
昨晚在北京飞往沈阳飞机上,在《新京报》B09版,发现一幅杰士邦超薄安全套广告。
记得早几年,还是一幅安全套公益广告上了一份报纸,结果被国家工商局广告司以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处以罚款。
其实,既然安全套是国家允许生产的合法产品,只要符合广告法的要求,广而告之就是合理的。
看来,国家关于安全套广告的政策是有所变化了。支持。
请各位遵纪守法并注意语言文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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